2022绍兴生育保险政策详情-凯发app

导语 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报销申请等见正文。

  2022绍兴生育保险政策详情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绍兴市医保局

  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医保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我市为0.6%)按月为职工缴纳,个人不用缴费。

  二、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一)生育津贴。就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市目前按照以下标准计放。

  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的,享受12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手术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待遇。就是对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补偿。

  绍兴市当前采用“定额补偿”方式,全称“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待遇”:平产2500元;难产助产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

  (三)生育津贴的日计发标准: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

  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1.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月起至生育当月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

  满足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待遇”。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女性生育待遇

  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的女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生育的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含妊娠并发症),可享受平产1200元、难产助产、多胞胎或剖宫产1500元的定额补贴。

  五、产假期间还能享受工资待遇吗?

  根据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上述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所以根据本办法规定,产假期间已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不再享受工资待遇。

  六、申请报销

  (一)住院刷卡报销: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时,选择生育住院刷卡报销,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待遇”,待生育当月的医保缴费到帐后,医保经办机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自动发放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关联银行账户或本人指定的其他银行卡账户。

  (二)线上申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提交申请。

  (三)线下申请:

  方式一: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方式二:向医院“出生一件事”联办站申请。

  七、线下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3.医疗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一份;

  4.发票原件;

  5.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扩展阅读生育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生育报销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可以通过一证通办共享信息的,无需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无法共享信息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核准支付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③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④生育登记服务证。

  (2)流产、引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核准支付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③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相关病历复印件一份;

  ④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⑤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复印件一份。

  (3)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③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④生育登记服务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政策详情、生育津贴发放、费用报销指南、报销条件、办理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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